我們有什麼可以幫您?
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证监会”) 于 2021 年 8 月发佈的《有关在交易层面上对香港证券市场实施投资者识别码制度的建议以及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联交所”) 上市的股份引入场外证券交易汇报制度的建议的谘询总结文件》,我们需要向客户收集最新的客户识别信息及就收集及处理客户的个人资料取得客户的明示同意以符合要求。
高裕证券有限公司(简称 “高裕证券” 或 “我们”)需要确保已按证监会要求的优先次序,根据以下身份证明文件类别次序向客户收集最新的客户识别信息:
1. 香港身份证; 2. 公民身份证明文件; 3. 护照
1. 法律实体识别编码(LEI)登记文件; 2. 公司注册证明书; 3. 商业登记证; 4. 其他同等文件
受託人的客户识别信息的优先次序应与上述公司或个人客户的客户识别信息要求相同
联名帐户内所有客户的客户识别信息应该遵循优先次序提供
请注意,证监会严格要求客户根据上述身份证明文件类别的优先次序提供客户识别信息。阁下也需要不时向我们提供更新的客户识别信息,以确保我们保存的客户识别信息是最新的。
阁下明白并同意,我们为了向阁下提供与在联交所上市或买卖的证券相关的服务,以及为了遵守不时生效的联交所与证监会的规则和规定,我们可收集、储存、处理、使用、披露及转移与阁下有关的个人资料(包括阁下的客户识别信息及券商客户编码)。在不限制以上的内容的前提下,当中包括―
A. 根据不时生效的联交所及证监会规则和规定,向联交所及/或证监会披露及转移阁下的个人资料(包括客户识别信息及券商客户编码);
B. 允许联交所:
1. 收集、储存、处理及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包括客户识别信息及券商客户编码),以便监察和监管市场及执行《联交所规则》;
2. 向香港相关监管机构和执法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证监会)披露及转移有关资料,以便他们就香港金融市场履行其法定职能;及
3. 为监察市场目的而使用有关资料进行分析;及
C. 允许证监会:
1. 收集、储存、处理及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包括客户识别信息及券商客户编码),以便其履行法定职能,包括对香港金融市场的监管、监察及执法职能;及
2. 根据适用法例或监管规定向香港相关监管机构和执法机构披露及转移有关资料。
阁下亦同意,即使阁下其后宣称撤回同意,我们在阁下宣称撤回同意后,仍可继续储存、处理、使用、披露或转移阁下的个人资料以作上述用途。
阁下如未能向我们提供个人资料或上述同意,可能意味著我们不会或不能够再(视情况而定)执行阁下的交易指示或向阁下提供证券相关服务,惟出售、转出或提取阁下现有的证券持仓(如有)除外。
请在 2023 年 3 月 31 日或之前完成相关确认情序:
1.(如果之前提供的信息不是最新的) 向我们提供最新的客户识别信息和身份证明文件的副本; 及
2. 在确认页面的方框中打勾并签字以确认阁下同意有关个人资料的收集及处理。